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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19〕536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失效时间:

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19〕53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

(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濮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发改基础〔20192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豫东北地区以及鲁西地区居民出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密切豫鲁皖鄂四省联系,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期)工程

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二、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濮阳市濮阳县小辛庄,即黄河大桥北桥头,接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濮阳段一期工程;向南上跨黄河北大堤,转向东南经后寨、段寨西,上跨黄河,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东高寨东北上跨黄河南大堤,终点位于东高寨东南、黄河大桥南桥头。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8.25公里,其中河南境约5公里,山东境约3.25公里。全线新建黄河特大桥1座,主桥采用主跨120米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8.3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5.6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自然资源部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濮阳段及黄河特大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自然预审字20194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濮阳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00020170001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工程(山东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000201800057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濮阳市政府切实控制和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并会同社会资本方共同做好项目整体债务控制。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8月28日




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黄河特大桥(濮阳段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