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
文号:无 主办单位:电力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 失效时间:
关于开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
无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省充电
智能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按照《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6〕17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已委托省电力公司开展了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已基本具备运行条件,拟开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接入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工作。为确保接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入范围。本次集中统筹接入已建成的充电设施,在建、拟建的充电设施待建成后参照本次接入流程另行接入。全省充电设施运营商管理运行的、享受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各类充电设施均须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鼓励其他各类充电设施接入平台。自2019年起,接入平台并验收合格的公共充电设施方可申请财政补贴。
二、接入程序。本次接入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摸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各类充电设施运营商或其他运营主体填报平台接入调研表(详见附件),市县发改部门汇总审核并于2019年9月15日前统一报送我委。第二阶段是平台对接,属于充电设施运营商运行维护的充电设施,由充电设施运营商负责与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运维主体对接完成接入工作。优先对接平台成熟度较高的充电设施运营商,不具备对接条件的充电设施,需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T/CEC 102-2016标准进行开发、测试,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对接。其他充电设施,由属地发改部门统一组织与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运维主体对接完成接入工作。
三、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作为我省能源大数据系统的一部分,暂由省电力公司负责建设运维,待省能源大数据系统建成后,纳入省能源大数据系统统一管理。
四、各充电设施信息申报者对填报接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纳入失信黑名单。
五、此次接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配合做好接入各项工作。省电力公司要积极做好服务,及时向我委报告工作进展及重大问题。
联系人:杨 洋 0371-69691140(电话、传真)
王 宁
邮 箱:nyjdlcdw@163.com
附件:充电设施接入全省智能服务平台调研表
2019年8月26日
附 件
充电设施接入全省智能服务平台调研表
基本信息 | 运营商名称: | |||
运营地址: | ||||
对接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对接技术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充电站数量: | 充电桩数量: | |||
接口情况 | 是否有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 | 是否已经有互联互通接口: | ||
协议是否是T/CEC 102-2016: | ||||
对接情况
| 是否与其他系统对接过: | 对接的协议是否是T/CEC 102-2016: | ||
对接过几家: | 平均每家对接几天: | |||
人员支持 | IT人员数量: | |||
其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