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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新能源〔2020〕263号 主办单位:新能源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新能源〔2020〕263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风电开发企业: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是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十三五”以来,我省风电快速发展,装机规模突破800万千瓦,4年增长了6.6倍,完成投资近500亿元,实现发电量近200亿千瓦时,减少煤炭消费约600万吨,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低碳转型。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存量项目并网率偏低、并网项目利用小时数偏低等问题。2020年是风电建设的关键一年,稳妥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存量项目利用水平,是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能源领域疫情、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现就做好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风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风电对能源领域拉动投资、做好“六稳”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调度,做好协调联动,对冲疫情不利影响,畅通风电产业循环、市场循环,为风电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奋力实现风电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目标。

二、推动风电项目复工复产。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及政策变化的跟踪研判,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高效解决项目前期手续、复工复产手续办理问题,有力有序推动风电全产业链联动复工。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人员流动、大件运输、原材料供应等予以支持。风电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地方复工复产相关程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合理有序安排施工计划,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建设秩序。

三、完善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完善增量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存量项目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存量项目并网率和利用水平,优化土地、电网等公共资源配置。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季度监测将对各存量项目并网率进行通报,存量项目并网率高的区域,优先安排新增项目,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新增各类新能源项目。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及开发企业,结合国家电价政策节点,对列入各年度开发方案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列入2017年“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的项目进行分类梳理。一是部分并网项目,按月排定建设节点,明确责任人按节点落实进度;二是在建及未开工项目,要明确建设计划,今年拟并网的项目,要确定并网计划,并网时间具体到月;三是已超过核准有效期且未办理延期的项目,应及时予以清理。梳理分类情况及处理意见于430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对各地梳理分类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工作。积极主动应对风电“抢装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化责任,全力做好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在建项目现场巡查全覆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按程序及时上报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并抄报我委。督促风电开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河南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豫监能安全〔201999号)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风电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参建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种人”的人员资质要求和安全管理培训,加强设备吊装、高空作业、大件运输、深基坑开挖等高风险作业施工方案审核及现场管控,制定完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三措两案”

五、加强源网衔接做好并网工作。省电力公司要统筹风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为项目按期并网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并网政策及流程宣讲,明确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程序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开辟绿色通道,指导风电开发企业合理有序安排并网时序。风电开发企业要关注国家有关部委涉及补贴、价格等重要政策发布及变动,积极与电网公司衔接确定并网计划,避免在月底或年底扎堆并网预留合理工期,坚决避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六、有序推进平价风电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要求,2020年我省不再安排需要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后续新增平价风电项目及其并网时序,将严格按照区域消纳能力和存量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协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落实好平价风电项目建设条件,有序推进平价风电项目建设。

 

附件:存量风电项目分类梳理表 

 

2020413

  

 

  

存量风电项目分类梳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地址

(**市**县)

项目规模(万千瓦)

处理意见及时间节点

一、全额并网项目



1





---

2





---

二、未全额并网项目



1






2






三、在建项目 



1






2






四、未开工项目 



1






2






五、予以清理项目



1






2






本区域总规模***万千瓦;实际并网规模***万千瓦;并网率为***%

注:项目梳理范围为列入各年度开发方案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和列入2017十三五

   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