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20〕971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0〕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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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
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三发改基础〔2020〕331号)(项目代码:2019—411224—54—01—024381)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河南省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打通豫陕两省省际通道,带动沿线旅游等资源开发,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拟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规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卢氏县横涧乡下柳村东,顺接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终点,向西沿洛河走廊布线,经寇家湾西、淤泥河口南、龙驹村北,至双龙湾镇设互通式立交,与G344相交;继续向西经双龙湾风景区南,至徐家湾北设互通式立交及连接线,与X022连接;沿洛河走廊布线,经鸡湾水库,向西北至豫陕省界河口街村,继续向西北,终点位于陕西省洛南县灵口镇前岭村,接陕西省规划的洛南至卢氏(陕豫省界)高速公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44.97公里,其中卢氏县境约44.74公里,洛南县境约0.23公里。全线设特大桥4座,大桥23座;长隧道7座;互通式立交3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1座;服务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徐家湾互通立交连接线1条,全长3.633公里。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8.58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豫自然资函〔2019〕436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省界桥梁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自然资预审〔2019〕10号)、《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回函》(三自然资函〔2019〕53号)、《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省界桥梁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复》(商自然资发〔2019〕16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陕西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尽早同步开工建设。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12月10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设备 及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为BOT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法人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