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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18〕643号 主办单位:基础产业处

索引号: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17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失效时间:

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18〕643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洛阳市、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洛发改基础〔2018〕4号)、《关于呈报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三发改基础〔2018〕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豫西地区路网结构,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推进军民融合,进一步密切我省与西部地区联系,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

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参与该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洛阳市、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自栾川县庙子镇英雄村附近,设两河口枢纽互通立交接洛栾高速公路,路线向西于柏松树村附近跨伊河,设吕顺沟隧道穿越方山,进入白鹿沟,设白鹿沟隧道穿越箭口山,进入北沟,于竹园村南设鸡冠洞互通式立交G241;然后向西南两次跨栾川北环路,路线沿伊河河谷北侧河岸向西,在常湾村北设栾川西互通式立交连接S328,继续向西于陶湾镇南跨伊河、S328后沿伊河南岸布线,在庙底东跨伊河后向西北,设叫河隧道穿越红叶岭,在叫河镇牛栾村北设天河大峡谷互通式立交连接S328,继续向西北设安家庄隧道穿越牛栾沟,在六中村转向南,于窝滩村东侧进入老灌河河谷,在卢氏县高里坪村北设象君山隧道穿越熊耳山,于王家庄设熊耳山互通立交连接X028,向西北经竹林峪、碾盘后设置碾盘隧道穿越熊耳山,在郭家凹设置卢氏南互通式立交连接G209,与卢氏南服务区合建,于马窑村附近跨西卜象河,向西跨蒙华铁路,止于马家凹北侧,设马家凹枢纽互通立交接三淅高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路线全长约75.327公里,其中栾川境50.719公里,卢氏境24.608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立交2处;特大桥8座,大桥33座;分离式立交1座;隧道24座,其中特长隧道3座,长隧道5座;服务区2处、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应急救援中心1处、隧道监控所2处。项目配套建设鸡冠洞、栾川西、天河大峡谷、卢氏南等4条互通立交连接线,建设里程约5.604公里。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鸡冠洞、卢氏南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栾川西、天河大峡谷互通立交连接线采取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2.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8.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豫国土资函〔20182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000201700046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洛阳市、三门峡市政府切实控制和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并会同社会资本方共同做好项目整体债务控制。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8月17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法人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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