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郑州大学等12所公办普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收费〔2021〕1079号 主办单位:收费管理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郑州大学等12所公办普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21〕1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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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等12所公办普通高校教育培养
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通知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原工学院、信阳师范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为准确掌握我省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教育培养成本及学生公寓住宿成本情况,决定在郑州大学等12所公办普通高校开展成本调查监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监审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监审范围。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原工学院、信阳师范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公办普通高校。
(二)调查监审内容。全面调查各相关高校2018-2020年度收入、支出、学生、教职工、资产、负债、在建工程等方面情况,重点审核各相关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教育培养成本、学生公寓住宿成本费用情况,核定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教育培养成本和学生公寓住宿成本。
二、时间安排
本次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负责具体实施。请各高校于2021年12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资料报送,并配合做好后续的实地审核工作,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将于2022年3月中旬前完成12所高校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成本核算、数据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组织协调,按监审内容分别确定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员,全力配合成本调查监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要求。各高校要按照成本监审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以学校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为依据,认真填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将按规定对各相关高校开展实地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按时报送。请各高校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普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调查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按时报送至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西路15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 姜 鹏 0371-69691403
省教育厅财务处 李华鑫 0371-69691856
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张娟娟 0371-63933272
附件:成本调查监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21年12月24日
附 件
成本调查监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学校基本情况
1.高校基本情况书面材料(主要内容为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性质、开办时间、地址,历史沿承、占地面积、资产配置、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学校(学科)建设情况及其他)、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现执行的收费标准、批复文件复印件;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开办情况及合作办学专业设置情况、各专业招生情况、在校生情况,合作办学许可批件(专业设置审批文件)及复印件,合作办学协议、章程、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等内容,合作办学招生、入学情况以及其他与合作办学项目相关的材料;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开办情况介绍及合作办学专业设置情况、各专业招生情况、在校生情况及其他与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相关的材料。
2.学校下属所有单位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注册资金、投资主体、成立时间、职工人数(其中校编人数)、使用学校资产情况、三年财务状况(收、支、结余或盈利)、上缴学校资源占用费、租金、管理费、上缴资产经营公司利润。
3.学校宿舍床位设置情况,宿舍基本条件(共几栋、有无空调、暖气、几人间、收费标准等);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具体到学年/专业);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收费标准(具体到学年/专业)。
4.自行填报的教育成本调查表及填报说明,调查表要求纸质以及电子版,其中纸质加盖单位公章,调查表电子版请自行下载,下载邮箱地址:hncbjjgs2021@126.com(邮箱密码:2021hncbjjgs),调查表请勿增加、删减内容(行、列)。
二、账务类内容
1.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高校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复印件。
2.2018-2020年度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3.2018-2020年科目余额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需引到末级科目,仅报电子版。
4.2018-2020年度收入、支出明细账电子版。
5.2018-2020年度全校在校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统计及原始统计表(教职工按教学、行政、后勤、临时人员、宿舍管理员类别统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学生人数统计(年度按各专业类别分别统计)及教师分类明细统计。
6.2018-2020年教职工工资发放表电子版(每年9月份)。
7.2018-2020年每年9月份工资发放表教职工人数与当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教职工人数比对,如不一致需书面说明差异情况(如学校编制在附属机构人员,工资由附属机构发放的,离职未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等)。
8.2018-2020年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固定资产清单电子版,学生宿舍专用固定资产清单电子版。
9.2018-2020年各年度财政拨款额、上年财政拨款结余、本年财政拨款结余情况(以excel格式统计)。
10.2018-2020年度无形资产账、无形资产清单、校园土地规划图、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及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土地出让金支付资金来源说明(自筹资金、财政资金等)及相关文件。
11.2018-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明细账(电子版)。
12.2018-2020年度执行中贷款合同复印件。
13.校办企业2018-202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科目余额表(会计期间选择1--12月份到末级)。
三、专项类内容
1.2018-2020年度学生宿舍专项支出明细统计表电子版。
2.2018-2020年度学生宿舍专职人员工资全年发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3.2018-2020年度合作办学项目(机构)专项支出明细统计表电子版。
4.2018-2020年度合作办学项目(机构)专职外教工资全年发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合作办学项目(机构)中方专职教职工年度工资统计表电子版。
5.2018-2020年度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支出明细统计表电子版。
6.2018-2020年度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职教师工资全年发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四、其他
1.提供成本调查资料真实性声明书。
2.设有现代产业学院的高校,需一并提供现代产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相关数据。
3.财务核算部、人事部、劳资部、资产管理部、产业处等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4.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电子版(包括科目余额表、教职工工资表、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无形资产分类汇总表等)材料刻录光盘随同纸质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