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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法规〔2022〕29号 主办单位:法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2-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豫发改法规〔2022〕2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做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下联动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我委制定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1月12日



  

 

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各项法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2025年是全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人员的法治素养。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发展改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2025年,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有效树立,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对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的认同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发展改革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

坚持服务发展改革大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系统普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提升普法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等,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坚持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团结协作,形成系统合力

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问答等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发展改革普法阵地作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宣传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决策部署。

四)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各级发展改革委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党员干部身边、走进党员干部心里。

(五)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大力传《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做好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落实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等。密切跟踪“八五”普法期立法进程,及时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一)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至少组织场法治方面的专题讲座,并专题学习研究次党内法规落实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委党组成员要带头参加党员干部法治专题讲座。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每年开展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

三)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党员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强化法治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组织学习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党员干部参加集体法治学习培训情况等,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突出新提任、新录用干部学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培训列入干部任职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新提任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形成遇事找法律依据、办事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用法律的习惯。组织机关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和委属单位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入职仪式,推动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尊崇宪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制度观念。

五)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学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每年组织开展1期以上重点岗位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出台法律法规、立法技术专题集中培训,使负责立法和制度建设、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六)做好学习交流研讨。强化党务业务融合,充分利用党建学习平台学习法治内容。运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法治讲堂等学习机制开展法治学习和交流研讨。各直属党组织及其党小组每年应当以学法用法为主题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

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年度计划或工作方案,统筹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实化各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

二)把普法融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通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时,应当同步进行宣传解读。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三)把普法融入执法和化解行政争议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实时普及《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四)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反馈给业务部门,力求“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发挥“以案说法”作用,充分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法律解读,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机关干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参观司法机关法治教育基地。

积极创新普法方式举措

一)加强发展改革法治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机关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鼓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运用法治文艺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各类学习培训平台,邀请法学专家或者发展改革系统同志为党员干部做专题法治讲座。

(二)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门户网站、内部工作网、微信、短视频应用等平台和小程序,开辟法治专栏,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鼓励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形式,扩大普法参与广度和深度。积极加入全国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推动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扩大法治文化传播影响力。利用“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鼓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积极以音视频等形式,讲好法治故事。

三)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发展改革部门所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要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任。成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职律师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积极拓展公职律师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

三)做好总结评估。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检,及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四)加强基础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八”时期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七五时期水平。要重视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及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一线,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