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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在2021年度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中荣获“好”评

时间:2022-05-20 11:56 来源:地区振兴处

  5月12日,全省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出的批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舜主持会议,副省长武国定通报有关情况并作具体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在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交叉考核中位列参评单位第3名,等次评定为“好”,顺利实现“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开门红”。

  2021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将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作为新的起点,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坚决守牢防止因灾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克服灾情疫情叠加影响,优化调整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多措并举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推动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排资金6915万元支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经验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简报总第152期和省乡村振兴动态总第43期宣传推介。积极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累计安排以工代赈资金4.86亿元支持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提升、灾区恢复重建、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推动各地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26.73亿元,带动6.4万农村劳动力增收2.65亿元。不断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发挥职能作用,安排53个脱贫县中央预算内资金56.63亿元,协调安排各渠道资金223亿元支持脱贫地区实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各领域项目。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工作。积极推进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工作,联合企业共建消费帮扶体验馆,经验做法入选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扛稳抓牢定点帮扶责任。认真落实“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机制,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提质增效,推动我委定点帮扶兰考县付楼村和上蔡县籽粒村取得新突破。

  下一步,我委将以此次后评估为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意识,切实抓好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