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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2-05-08 00:00 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2〕388号 


新乡市、焦作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发改基础〔2022121、焦发改基础〔202287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将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省平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16.58%16.49%15.43%0.5%组建。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