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发布纾困措施 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日前,河南省漯河市出台纾困解难“一揽子”措施,减税降费,发放消费券,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营困难行业加快恢复。
漯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漯河市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相关内容和政策落实情况,包括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消费奖励等7大方面,共45条扶持举措。
漯河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荣之光介绍,针对当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的情况,推出一系列纾困措施,为广大市场主体“输血补气”,对冲疫情影响。针对服务业受冲击最大的情况,研究提出解难措施,加快服务业快速恢复发展。
调整公积金政策
近来,各地加速出台房地产宽松政策,吉林长春、山东德州、河南洛阳等地陆续打出房地产调控政策“组合拳”,限售取消、公积金付首付、发契税补贴等措施密集发布。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发布的调整政策,侧重点各有不同。其中,一线城市在购房补贴、落户、引才等方面微调政策;二线城市更加侧重优化限购、调整公积金、发放购房补贴、落户等方面;三四线城市调整的政策更多地聚焦在调整公积金、落户、引才、发放购房补贴等方面。
从《措施》内容来看,漯河市对房地产业住房公积金、购房消费、契税补贴以及人才购房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中,企业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漯河市还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低于5%;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对个人购房,《措施》明确,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对符合“百优计划”“双千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资格认定后3年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类别提高到80万元、60万元。
此外,《措施》提出全力提振消费需求,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对满足条件的人才购房实施补贴。对在市中心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类公寓)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购房者,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活动期为2个月。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受疫情和房地产业下行影响,部分房企爆雷、延迟交付事件频出,多重因素加剧了房企的流动性风险。近期,多地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措施》指出,要加强房地产行业纾困扶持,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为依据,以2022年4月1日为节点,对老旧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舒畅介绍,为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漯河市在原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基础上,优化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政策,创新实施了老项目资金差别化监管、优化预售资金使用审批等四项制度。
据介绍,对2022年4月1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推行老项目资金差别化监管制度,不再要求购房款全款缴存监管账户和重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主要是根据项目楼盘形象进度、可售房源、监管账户余额、企业信用等情况,推行差别化监管。
而2022年4月1日后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将由40%调整为30%。
舒畅表示,漯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担保公司保函、商业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的方式等额替代预售监管资金。同时,关于资金申请节点,不再按照既有节点要求审批,凡符合用款条件的,可以随时提出使用申请,住建部门“立等审核、当日办结”,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