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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环资〔2022〕561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2-00014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22〕561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经济发展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767号)和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水节约〔2021263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 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农 业 农 村 厅

                

2022年7月3日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767)和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水节约〔2021263号)有关要求打好河南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系统观念,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实施黄河流域(含引黄调水工程受水区深度节水控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加快形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以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助力河南省黄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2025年,河南省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34.0立方米以下,较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3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全省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节水取得明显成效,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1.0亿立方米,8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贯彻四水四定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刚性约束倒逼发展方式转变。科学编制河南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流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程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规划以及各类开发区(新区、工业园区)规划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限制新建各类开发区和发展高耗水服务行业,不搞中小城镇摊大饼发展,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从严控制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严禁黄河干支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沿黄重点地区拟建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通过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管控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盲目上马。(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严格用水指标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健全省、市、县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取水许可方面的刚性约束作用,开展超定额用水核查行动,督促超用水定额的单位采取节水措施,限期达标。2025年前,已建火电、钢铁、化工、建材等工业和机关、学校、宾馆等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水平全部达到国家省用水定额通用值标准,新建项目全部达到国家省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开展节水目标责任考核,分解落实并考核县级以上各级行政区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公共供水网漏损率等指标,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各市(区、县)深度节水控水工作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超载地区制定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事管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取用水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5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规定要求暂停新增取水许可除应急取(排)水和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外,地下水禁采区禁止取用地下水,地下水限采区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项目、节水评价不达标的项目和采用淘汰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工业、生活和服务业取用地表水年许可量50万立方米以上、取用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调水工程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应当安装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将监测计算结果实时传输到取水主管部门严格实施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开展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落实用水统计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等用水量的统计管理2025,大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计量,小型灌区(含井灌区)渠首(井口)计量率(含以电折水)达到85%以上,纳入国家、省、市三级名录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在线监控率达到85%逐步开展用水审计在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1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用水审计,督促引导用水单位水效达到定额标准。(省水利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

(一)优化黄河分水方案。坚持生态优先,衔接国家优化细化《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黄河八七分水方案)工作部署,推动省内分水指标细化和跨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引导下游更多使用南水北调供水,腾出适当水量用于增加农业、生态流量和保障上游地区生活等基本用水需求。研究确定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省水利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参与)

(二)强化水资源调度。建立健全干流和主要支流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根据水资源本底条件、水文气象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统筹干支流水资源调度。加快推进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提升黄河流域云水资源利用率,增加水库蓄水。做好与南水北调工程相关河段水资源调配工作的衔接。强化三门峡等黄河干流水库与上下游水库协调调度,开展伊洛河等主要支流水量调度。强化黄河干流生态调度管理,确保花园口断面流量不低于200立方米/最小生态流量强制推动将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实行区域配额管理,持续提高利用比例,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并严格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气象局、黄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黄河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大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统筹考虑地下水、地表水联合配置与时空合理利用,有效控制、合理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实施节水工程、水源置换工程、地下水补源工程,推动实现地下水位回升水位降幅趋缓2025年,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61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引江济淮、引黄工程供水区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其他区域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压减90%以上,逐步退出深层承压水开采,全省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重点领域节水

(一)强化农业节水

推行节水灌溉。进农业用水压减。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土壤墒情,推进测墒灌溉;在引黄灌区,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在豫西等山地丘陵区,因地制宜推广耐旱作物和耐旱节水品种,推广集雨补灌、蓄水保墒等旱作节水技术;井渠结合引黄灌区,要在引黄控制规模内充分利用引黄水灌溉;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因水制宜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2025年,全省黄河流域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亩以上

推动工程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胜利渠、三义寨等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有序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结合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开展微灌、微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创新农业节水技术,以沿黄地区为重点,针对不同地区的生产条件、资源特点和耕作制度,分作物、分类型、分区域开展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示范推广和辐射带动水肥一体化、测墒灌溉、集雨补灌、蓄水保墒、抗旱抗逆等节水农业技术。

开展养殖业节水。推广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新技术,针对集中连片区域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提倡新建池塘采用漏斗形底排污技术和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模式,鼓励宜渔稻田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因地制宜选择实施复合人工湿地三池两坝等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方式。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推广节水型畜禽饮用水设施设备粪污干湿分离工艺及污水处理再利用技术2025年,全省黄河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用水管理、运行维护、财政奖补四项机制,合理安排十四五时期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实施整县整乡整村改革,组织开展改革验收。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工业节水

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发展动能。严把项目准入关,严高耗水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新建项目力争达到清洁生产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水耗指标等有关要求的工业项目严禁上马,已备案尚未开工的拟建高耗水项目重新开展评估,属于落后产能的已建高耗水项目坚决淘汰。

推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建立健全促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的激励政策,大力推动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加大中水利用的政策支持,结合各市(区、县)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安排,推进一些特色工业园区实现企业间串联用水、梯级用水、循环用水,促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推广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模式,新建园区应统筹供排水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在造纸、印染、皮革鞣制、原料药、白酒、啤酒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2025年,火电、钢铁、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建成一批节水型园区。

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装备。按照国家发布的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鼓励目录和淘汰目录,推动工业企业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落实国家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引导企业水效对标达标,开展节水改造,提升用水效率。在火电、钢铁、化工等行业大力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持续提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厉行生活节水

建设节水型城市。充分发挥国家节水型城市示范带动作用,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抓手,系统提升城市节水水平。推进城市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快推进县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用水器具。2025 年,缺水省辖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实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实施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和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开展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改造工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积极争取国家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示范城市,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重点推动市、县建成区老旧小区等管网高漏损地区的节水改造。

推进城乡居民生活节水。研究制订节水器具推广补贴政策,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推行计量收费。结合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农村厕所革命等,推广普及农村生活节水器具。制定河南省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乡村建设标准,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

强化服务业节水管理。对照节水型公共机构标准,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对标达标建设,示范引领全社会节水。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政府机构率先建成节水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力争全面建成节水高校。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宾馆等行业强制安装节水器具设备,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限期更换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建筑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南省机场集团、郑州局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

(一)强化再生水利用

将再生水纳入各市(区、县)水资源统一配置,实行再生水配额管理,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明确年度再生水最低利用额度。对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水量水质满足要求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新建的要严格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已建的要核减用水计划。工业冷却、服务业非接触性用水、市政杂用和景观用水应优先使用再生水,农业灌溉鼓励使用水质符合农业灌溉水要求的再生水。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方向,推动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缺水城市新城区要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建设人工湿地、再生水调蓄和输配设施。2025年,缺少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3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雨水利用

黄河供水区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开展初期雨水处理治理,达标后就近排入水体。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积水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现有绿地功能品质提升等工作,统筹海绵型建筑和小区、道路和广场、公园、绿地等海绵体建设。加强雨水在旱作农业、工业生产、城市杂用、生态景观等方面的应用。总结雨水高效收集和利用模式,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利用矿井水

在有色矿产与煤矿主产区建设一批矿井水处理利用设施,矿区生产必须充分使用矿井水,矿区生活优先使用矿井水,在矿井疏干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前提下,具备条件地区可推广用于农业灌溉。在水资源利用规划中城市规划中推动将矿井水纳入地方供水规划,向周边城镇居民和工业企业供水。在办理取水许可时,优先考虑配置矿井水,对未合理利用矿井水的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改正。(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在流域、区域和城市尺度上,构建健康的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实现水城共融、人水和谐。坚持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理念,在取水、用水、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全过程中强化节水,减少新鲜水取用量、污水产生量和处理量,降低城市水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能耗物耗等。探素设施建设运维一体化改革,强化城市水系统管理体系化水平。示范推广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减少污水处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鼓励具备条件的供水、水处理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区域热电冷联供。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黄河流域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区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各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区域年度水资源节约集约工作任务清单,加强指导,压实目标责任(省水利厅牵头,河南省节约用水厅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沿黄河开发建设必须严守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开发用上限。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要求,系统谋划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黄河流域各合理确本地区目标任务,各市县人民政府担负主体责任,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完善基层节水载体(企业、单位、灌区等)、县(区)、市各级节水评价规范,健全主体责任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政策。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政策措施。健全黄河流域节水法规,完善节水标准体系,严格执行高耗水用水定额和用水产品水效标准,推进节水认证。严格水效标识市场监管,规范节水产品生产和流通。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在建立健全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和开展集中交易的基础上,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强化水权交易监管,推进区域水权、取水权、灌区用水户用水权交易,鼓励和引导相关主体通过国家或河南省水权交易平台转让节水量。用好财税杠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鼓励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完善节水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培育节水产业,拓宽节水投资渠道建立节水支持政策,落实国家节水税收优惠措施。加快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发挥水资源税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以数据有序共享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试点,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关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和应用。对推动河南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黄河流域水情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水法规,解读节水政策,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公众对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针对不同类型用水主体和从事节水的基层工作人员,各市(区、县)要组织开展节水培训和讲座,提升用水管理水平。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自觉参与节水行动,充分发挥重点水利工程、水情教育基地、水文化馆等平台作用,制作并向社会公众推介相关专题宣传片,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树立节水理念,养成节水习惯推动节水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引领全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省水利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事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