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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含尼龙城新材料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电力〔2022〕791号 主办单位:电力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2-00018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1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含尼龙城新材料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豫发改电力〔2022〕791号

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含尼龙城新材料

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平顶山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5)》的请示(平发改能源〔2021257号)收悉。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经委托中政企(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平顶山市城市热电联产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含尼龙城新材料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合理确定供热范围。原则同意《规则》依据平顶山市城乡总体规划和集中供热规划,确定供热范围为: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含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具体范围为南至长安大道,湖滨路-沙河一线,北至孟宝铁路北环路一线,西至高铁片区规划边界君文路,东至许平南高速公路(含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和遵化店镇)。规划区域总面积约233平方公里。

三、科学预测热负荷需求。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期限和热负荷预测,近期(2022-2025年),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含尼龙新材料开发区)预计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1648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1891兆瓦,集中供热面积447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远期(2026-2035年),预计最大工业热负荷为每小时1867吨,集中采暖热负荷为2444兆瓦,集中供热面积604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工业和采暖热负荷要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

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规划》中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其中,近期主要推进平顶山尼龙城2×66万千瓦等容量替代项目、姚孟电厂2×66万千瓦机组提升供热能力改造等,满足平顶山市工业生产和居民采暖需求;远期热源建设要根据供热改造和热负荷发展情况确定。

五、请平顶山市切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一是按规定履行项目固定资产相关程序,并根据城市发展、热负荷增长实际进展等状况,对热源、热网建设方案适时进行滚动调整;二是做好配套热网建设和改造工作,加快实施城区热力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确保城市集中供热安全平稳运行;三是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在规划集中供热热源投运后,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将集中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煤电机组关停,确保不增加煤炭消耗量,满足城市煤炭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要求;四是严格执行供热改造机组调峰能力相关规定,确保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保障电力、热力安全可靠供应;五是遵循“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稳妥推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电力、热力有效接续,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