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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社会〔2022〕646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2-00022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社会〔2022〕646号

关于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充分发挥城市承载作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启动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遴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政府支持、行业参与、校企合作”思路,城市政府通过提供规划布局、土地、财税、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政策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通过协调推动和提供公共服务,引导企业和院校创新探索产教融合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河南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目标

在全省遴选若干省辖市试点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到2025年,每个试点城市要构建完善的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框架体系,培育打造若干个产教融合重点区域,围绕全省和本地重点产业打造2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行业,培育20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3个左右高水平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至少新培育1所院校或2-3个专业(群)进入全省领先行列,培养一大批满足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人才,探索建立产教融合制度框架和激励政策体系,为全省产教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

三、申报条件

申报城市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产业基础雄厚、结构层次高,先进制造业带动能力强,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迅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本地院校专业(群)与本地产业关联度高,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二)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产教融合实训平台载体建设等工作中富有成效。本地已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进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名单,或已建有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平台载体。

(三)具有产教融合工作经验和强烈的改革意愿,能够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十三五”以来,本地制定出台过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的支持政策且已贯彻落实。明确试点期间建立市领导牵头的推进机制,加大产教融合发展投入力度,出台土地、财税、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政策举措。

、试点任务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功能区、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有条件的地方要统筹职教园区、院校校区、开发区等资源配置,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加快培养紧缺人才。

(二)探索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地市学习借鉴《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做法,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行业、企业以独资或与政府联合等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设立二级学院、企业工作室等,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加强学校校企合作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三)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支持引导企业在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环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深度合作和对接。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开设订单班、参与职校专业设置等。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进行人才培养,开展技能人才到企业实训制度化探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推动高等学校与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四)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企对接合作不顺畅等突出问题。探索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五)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重点领域,推动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

(六)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为主导、高校为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五、申报程序

请申报城市于本通知印发1个月内,由市级政府将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和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shfzc2022@163.com

六、其他要求

试点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

省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政策举措,完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机制,支持产教融合型城市开展探索。适时总结相关地市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0371-69691441/69691121

 

附件:XX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XX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

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供参考)

 

一、试点建设的背景和基础

本部分应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重点产业基础支撑、教育人才资源条件,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点突破的方向,进行认真全面梳理,明确开展建设试点的工作基础条件。

二、试点建设目标

本部分应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提出具体试点建设目标。

三、通过试点重点解决的问题

本部分应逐项列出本地区制约产教融合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明确通过改革试点重点解决。

四、主要试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本部分应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提出分解细化的具体试点任务和改革举措。相关具体试点任务和改革举措逐项列出。

五、市域内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行业和企业的举措

本部分应明确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行业和企业的主要考虑,以及具体类型、数量目标,提出建设培育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和工作举措。相关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逐项列出。

六、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项目建设方案

本部分应明确列出本地区统筹资源、自主规划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重大项目的总体考虑。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提出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积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有关工作考虑。本部分逐一列出具体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强度、建设期限、资金筹措途径、运行保障机制以及建成后预计发挥的作用和效益。

七、试点支持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拟推出的支持政策,相关具体政策逐项列出。

八、加强组织实施的主要举措

本部分应明确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机制。

 

附件:1.试点期间拟重点突破的重大问题清单

      2.试点期间拟出台的重点改革举措清单

 


附件1

产教融合改革问题清单

序号

主要问题

解决时限

1



2



3



4



5





注:应在充分征求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和有关行业企业意见基础上编制问题清单。


附件2

产教融合试点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2




3




4




5







注:应在充分征求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和有关行业企业意见基础上编制政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