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省内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维持现行水平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价管〔2022〕828号 主办单位:价格管理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2-00023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2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内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维持现行水平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22〕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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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内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维持现行水平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我省自产动力煤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600—760元/吨,5500千卡,含税)在2022年6—9月进行了试运行。经对试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并报请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内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维持600—760元/吨的现行水平,后期将根据煤炭、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和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下一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持续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和政策宣传,按期开展煤炭生产成本调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煤炭价格监管,严厉查处煤炭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煤炭市场良好价格秩序。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