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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21:44 来源:重点项目办

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豫重点〔2023〕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2023年共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2505个,年度计划投资约1.9万亿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的有效载体,从项目切入、以项目推动、用项目支撑,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在审批服务、要素保障、进展调度、问题协调等方面靠前发力、持续用力,切实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每一个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强力项目支撑。

  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及省行业主管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标项目年度建设目标抓好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和督促落实;要深入实施省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双百工程”,确保每一个省重点项目都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牵头推进,形成具体推进专班和方案;要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着力保障不间断施工,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把最大程度满足项目单位建设需求作为工作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要求,在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大胆尝试,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和网上审批等措施,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全力为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条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理念,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强化服务指导,出台优惠政策,努力把有限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用能等要素资源,向省重点项目倾斜、集聚,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科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污染防控要求,推动项目尽早复工开工、加快建设、如期建成,确保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每月25日前,要通过河南省重点项目“四库”(储备库、拟开库、在建库、竣工库)平台系统,及时准确地填报项目建设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为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加强协调调度提供可靠参考。

  各级重点项目办、项目建设推进(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和协调服务职能,强化现场协调,实行专人服务,向项目单位公布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和服务事项,做好相关方面协调调度,及时发现、反映、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对所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了如指掌,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汇总、分析,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单位落实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


  附件:2023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