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3〕57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06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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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你局《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郑港经发〔2023〕28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