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3〕114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08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9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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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新发改环资〔2023〕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