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长葛市恒光木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木纤维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3〕133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08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7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8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长葛市恒光木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木纤维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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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长葛市恒光木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木纤维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
许昌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长葛市恒光木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木纤维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许发改环资〔2023〕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