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585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58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河南省委会:
“关于因地制宜发展黄河滩区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我委会同河南黄河河务局、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河南作为重大战略首倡地,千年治黄主战场,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黄河母亲河,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深入黄河沿线视察调研,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黄河滩区治理,在圆满完成30万滩区群众迁建的基础上,积极谋划黄河滩区后续产业发展,出台了《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产业就业帮扶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
一、关于提案提出的“完善相关政策,确立负面清单”的建议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六条明确要求“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按照生态保护 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制定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列出了有关禁止事 项。水利部、省政府也先后出台相关文件,将光电、风电、仓储、砖瓦窑厂纳入了负面清单,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依据和相关规范保障。下一步,我委将会同黄委会等有关部门,梳理现有政策法规,加强制度供给,协同推进黄河滩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提案提出的“明确土地属性,协调保护发展”的建议
我省持续加强政策供给,强化产业用地保障,以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了《河南省黄河滩区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明确市县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并对滩区内国家级脱贫县每年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600亩,其他迁建县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300亩,专项用于迁建后续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滩区居民迁建县交易复垦券(节余指标),弥补迁建资金不足,近年来,滩区迁建县累计交易面积2.9万亩,筹集金额71.51亿元。下一步,按照5月6日省委常委会议要求,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兰考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纳入跨省域调剂范围。同时,指导黄河滩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力争2023年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三、关于提案提出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风险保障”的建议
以绿色金融发展为抓手,优化政策体系、细化监管措施,引领机构大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污染治理、水利河道、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建设项目,促进黄色滩区特色产业发展。如,中原农险与位于新乡的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签署战略协议,在风险补偿、农田水利设施“保险+管护”、保险大数据贷款等方面探索合作,提供一揽子保险服务,助力提升河南种业创新研发竞争力。下一步,我省持续加大黄河滩地区保险产品供给,引导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关注滩区产业风险保障重点领域,发挥保险分散风险功能。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村“两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保单质押等担保方式,为黄河滩区企业提供更便利、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四、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引导多元发展”的建议
大力支持特色种养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在黄河滩区建设高标准农田982.9万亩,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面积171.4万亩、滩区优质草业带24.6万亩,推动黄河滩区产业向多元化、特色化、高值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化技术帮扶,支持迁建居民依托牛、羊、鹌鹑、肉鸽等区域发展优势,培育打造一批特色养殖优势产区,滩区内累计培育省级以上农业品牌 169个,有效期内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共有435个。下一步,将积极落实《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产业就业帮扶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推进农业载体建设,做优绿色食品产业,培育河南知名农业品牌,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滩区迁建居民就业、发展技能,推动滩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黄河滩区发展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充分吸收提案所提出的建议意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助力黄河滩区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