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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省重点领域2022年能效对标情况的通报

文号:豫发改办环资〔2023〕73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09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3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省重点领域2022年能效对标情况的通报

豫发改办环资〔2023〕73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河南省重点领域2022年能效对标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按照《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3〕24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51号)等要求,我们根据重点用能单位2022年能源消费利用状况报告,对重点领域(即国家发布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或相关能效要求的主要产品和重点工序)开展能效对标,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向全社会公示,形成了重点领域能效对标结果,现予以通报。

各地要加强重点领域能效管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鼓励能效在标杆(先进)水平以下的企业对标标杆(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努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于能效低于基准水平或达不到限定值的企业,各有关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督导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改造计划,积极有序推动实施,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按规定报送能效对标报告。整改期内暂不作为其他政策实施参考。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钢铁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2.石化化工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3.焦化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4.造纸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5.建材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6.有色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7.其他行业能效对标情况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钢铁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

附件2石化化工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

附件3焦化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

附件4造纸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

附件5建材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

附件6有色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

附件7其他行业能效对标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