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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能环保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环资〔2023〕510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10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09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能环保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23〕510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能环保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按照《河南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3〕4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注册地在河南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信息良好,近3年节能环保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前期已纳入创建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详细申报条件及已入选创建企业名单见《实施方案》

二、申报程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当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写河南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创建申请书并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材料初审工作,择优形成本地区推荐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并立足企业行业定位、发展目标等编写企业发展规划。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组织本地区优秀典型企业积极申报,于2023102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对领域内技术、装备、产品先进,服务水平高、节能环保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将列入全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后续将适时组织示范创建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企业在金融、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并给予资金奖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程寿廷  0371-69691438   

       省科学技术厅(环资处):王   婷  0371-6594108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王复军  0371-65509820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处):谢志国  0371-663093082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11号

 

附件:2023年河南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河南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