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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灵宝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3〕181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10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灵宝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181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灵宝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对灵宝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电解铜箔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三发改环资〔2023〕2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