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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
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11-20 09:03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

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203号

 

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平发改环资〔2023〕2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