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
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11-20 09:03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
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203号
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平发改环资〔2023〕2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