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选报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重点〔2023〕561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10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6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选报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豫发改重点〔2023〕561号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选报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就选报2024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抓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聚焦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引领性、标志性重大项目,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选报原则
一是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注重发挥重点项目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的导向作用,重点在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民生社会事业等方面选报一批增动能、补短板、强弱项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项目结构之变引领发展动能之变,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是符合重大战略布局。主动对接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聚焦省委“十大战略”部署要求,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重点选报已经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或发展战略的项目、省级层面主导的重大项目、跨区域跨行业项目、对各地区域发展影响特别重大的项目,以重大项目支撑重大战略落地实施。
三是符合政策法规要求。拟选列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社会信用等政策,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对有名无实、定位不清、主导产业不突出的商业、养老、文旅等方面的地产项目不予列入。
二、选报领域
(一)创新能力提升领域。围绕对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产业创新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遴选具有竞争力的“专精特新”项目,支撑国家创新高地建设。主要选列国家和省级实验室体系建设、高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双创载体建设、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等重大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网络型、产业升级、城市、农业农村、国家安全等重点方向,推动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网络型基础设施主要选列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现代能源保障网、现代水网等行业的重大项目。产业升级基础设施主要选列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主要选列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公共设施补短板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主要选列现代农业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提档提质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主要选列战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等行业的重大项目。
(三)产业转型发展领域。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强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项目选列。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围绕打造7个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28个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遴选项目,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围绕推进现代服务业强省建设,主要选列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重大项目。
(四)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突出绿色低碳循环,主要选列生态环境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降碳、污染防治、河湖治理、水质保护、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行业的重大项目。
(五)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领域。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聚焦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主要选列教育能力提升、医疗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健康养老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三、项目分类和选报条件
(一)项目分类。拟选列重点项目按领域分为: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5大类项目。按行业分为56个行业,详见《2024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按实施进度分为竣工、续建、拟开工、前期储备项目4种。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但年底前不能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拟开工项目是指当年预计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储备项目是指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的重大项目。
(二)选报条件。必须符合《指导目录》规定的具体条件。申报竣工项目的应确保在2024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用);申报续建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23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申报拟开工项目的,须已取得项目立项(核准、审批、备案)手续,并具备当年开工建设条件;对虽不具备年内开工条件,但对行业或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列为前期储备类项目。凡当年拟选报新增省重点项目的,采取“不入库不选列”,未纳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能作为2024年新增省重点项目。除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战略规划引领示范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前期储备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动员部署和申报培训。要紧盯当前国家投资重点和方向,紧密结合全省或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高度聚焦比较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任务,对各项目单位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完善好投资额度、项目类型、当前手续办理情况、所属行业、所属重大战略等各项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所荐项目情况,确保遴选项目高质量。
(二)强化投资拉动。要围绕发挥省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通过优化项目结构、加快投资节奏形成新的增量支撑。要科学确定项目的季度、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执行与实际无大的偏差,年度投资目标的合理性将作为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除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2024年选报项目中,新增项目数量原则上应占选报省重点项目总数的50%以上。续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占总投资80%以上的不再结转申报。产业转型发展项目要占全部项目的60%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要占产业转型发展项目的60%以上。
(三)严格报送程序。跨市域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线性项目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点状项目原则上通过属地发展改革委筛选论证,经市政府同意后集中申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系统平台填报信息及线下资料信息应准确一致。凡申报表格填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选列。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并视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纳入省重点项目数量。
省发展改革委将从确定的省重点项目中选择部分投资规模大、示范带动强的项目纳入省领导牵头推进项目和豫快办督办平台调度项目,加大协调推进和要素保障力度。
市级重点项目由各地参照省定《指导目录》,自行安排遴选实施,并统一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四库平台系统,请各地做好相关原始数据的统计、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朱乐意 张瀚元
电 话:0371—69691628 69691222
附件:1.2024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2.2024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选报方式、程序和时限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2024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一、创新驱动能力提升 | ||
实验室体系建设 |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等 | — |
研发平台 |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高校及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等 | 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 |
双创平台 | 智慧岛、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
(一)网络型基础设施 | ||
1.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 | ||
铁路 | 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纳入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或前期工作较成熟的铁路专用线等 | — |
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 | — |
干线公路 | 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 | — |
国省道升级改造等 | 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 | |
航空 | 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运输机场、通用机场项目等 | — |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港口航道 | 港口航道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交通枢纽 | 综合交通枢纽和枢纽能级巩固提升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2.现代能源保障网 | ||
电源 | 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热电、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的煤电、抽水蓄能电站等 | — |
规模100MW/200MW及以上的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 |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 | |
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
电网 | 电压等级500千伏及以上电网 | — |
新能源 | 风电、光伏发电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油气 | 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储油库,氢气管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油气田勘探开发等 | — |
煤炭 | 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及省煤炭储配园区,60万吨及以上煤矿新建、改扩建,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等 | — |
3.现代水网 | ||
现代水网 |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水灾害防御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二)产业升级基础设施 | ||
网络基础设施 | 5G、千兆光网、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算力基础设施 | PUE值不高于1.3、规模3000个以内标准机架的新型数据中心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智能计算中心等 | 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 | |
融合基础设施 | 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智能仓储物流、智慧旅游平台、文博场馆数字化转型、智慧养老平台等 | 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
(三)城市基础设施 | ||
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工程 | 郑开同城交通优化、郑港道路交通优化提升等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 | 城市(含县城)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城市更新、市政交通、城镇环境、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体、产业园区配套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 ||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 现代农业提升、农村产业融合、人居环境整治、蓄滞洪区群众外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五)战略物资储备设施 | ||
战略物资储备设施 | 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物资储备中心)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三、产业转型发展 | ||
(一)先进制造业 | ||
1.传统产业 | ||
材料 | 钢铁行业推动行业整合重组、加快向先进金属材料转型;有色、化工行业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建材行业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纳米建材、节能环保建材、智能墙材等新型绿色化转型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装备 | 电气装备、农机装备、矿山机械、盾构装备和起重机械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汽车 | 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及零部件制造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食品 | 传统食品加工、烟草白酒产业转型升级、预制菜、冷链和休闲功能食品加工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轻纺 | 现代纺织服装、智能家居及家电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2.新兴产业 |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5G、先进计算、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高端装备 | 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机器人及无人机、航空航天装备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激光加工、工业CT等 |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 | |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新材料 | 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生物经济 | 生物农业(生物育种、生物兽药等)、生物医药(高端仿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中医药等)、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生物安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 | 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新能源装备 | 新一代动力电池、光伏、风电、生物质能装备等新能源(装备、装置)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节能环保 | 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3.未来产业 | ||
氢能与储能 | 氢能(不含风光发电制氢)、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 | 总投资2亿元以上 |
量子和先进计算 | 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量等 | 总投资2亿元以上 |
类脑智能 | 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设备等 | 总投资2亿元以上 |
未来网络 | 碳基芯片、空天信息、虚拟(增强)现实、新型网络、云网融合、天地一体化网络、卫星制造和运营等 | 总投资2亿元以上 |
生命健康产业 | 生命信息解读、生物合成、基因编辑、靶向递送等 | 总投资2亿元以上 |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前沿新材料 | 高端碳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复合耐磨金属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液态金属、先进储能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等 | 总投资2亿元以上 |
(二)现代服务业 | ||
现代物流 | 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大型航空、公路、铁路、内河航运等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仓储物流配套,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应急等特色物流,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物流,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现代金融 | 清算支付机构、金融服务仓库、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科技服务 | 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信息服务 | 软件服务,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商贸服务 | 商贸服务(不含商品住宅开发)等 | 总投资30亿元及以上 |
文旅文创 | 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旅游带、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文化旅游融合新业态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两业融合建设 | 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定制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三)现代农业 | ||
现代农业 | 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试点等 | 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 |
行业 | 行业方向 | 单个项目规模 |
四、绿色低碳转型 | ||
生态环境提升 | 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等 |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 |
节能降碳 | 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等 | 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 |
污染治理 | 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 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
五、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 | ||
教育 | 国内外高等院校实验室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双一流”学校创建等 | — |
医疗 |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 |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 |
公共服务 | 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青年人才公寓等 | 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 |
健康养老 | 健康养老设施等(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 |
附件2
2024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选报方式、
程序和时限
(一)方式
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省直与中央驻豫有关单位(以下均简称为主管单位)和项目单位,分别登陆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网(http://dxm.fgw.henan.gov.cn/),点击“四库平台”系统进行填报。
(二)程序
1.网上申报:分为新增项目申报和结转项目申报。
新增项目申报:须从省重点项目储备库中推选。第一步,确定拟报项目。主管单位进入“四库平台”系统“遴选库”,选择“从储备库选报”,勾选拟推选项目,点击“申报”即可。第二步,完善项目信息。由拟推选项目单位通过“四库平台”,完善项目基本情况。第三步,审核推送项目。主管单位在“遴选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审核”,逐一确认拟推选项目信息完善无误后,点击“报省审核”即可。
结转项目申报:从2023年省重点项目中推选。第一步,确定拟结转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遴选库”,点击“从往年项目选报”,勾选拟结转项目,并点击“申报结转”即可。第二步,完善项目信息。由拟结转项目单位进入“四库平台”系统,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完善。第三步,审核推送项目。主管单位在“遴选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审核”,逐一确认拟推选项目信息完善无误后,点击“报省审核”即可。
2.纸质报送:主管单位在“遴选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审核”,点击“已通过列表”,选择“2024年”,导出《拟列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用A3复印纸打印,并以便函形式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报送省重点项目办(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903室),每单位限报一次。中央驻豫和省直有关单位拟选报项目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须提供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同意项目落地或用地的意见证明材料。
(三)时限
主管单位申报(含便函及汇总表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