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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办新能源〔2023〕76号 主办单位:新能源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10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办新能源〔2023〕7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

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发改统计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06号)要求,为持续营造我省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新能源及抽水蓄能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23日

 

河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

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0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决定在全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着力推动我省新能源和抽水蓄能领域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领域中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开发中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行为,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出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开发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202311以来我省各地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认真核查项目在前期、中期、后期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各级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是否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虽未明文规定,是否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各级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是否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是否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期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31130日结束。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如下:

(一)启动部署、收集线索(2023年10月31日前

发改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步骤和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和电子邮箱公开收集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2023年11月1日-20日

各地发改部门组织落实本辖区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举报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对于存在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按照“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对于已出台、发现问题的政策文件,各地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等文件要求,根据权限予以修订、废止。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但未实际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及时停止不正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相关协议进行修改。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各地应与开发企业协商,按照“保护企业利益、杜绝投资浪费”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于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反党纪国法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全面总结、建立机制2023年11月21日-30日

发改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真正解决一批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领域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不当市场干预问题,要以问题最为突出的县(区)为重点,加大清理力度,避免边清边增,并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建立完善机制。

四、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扎实推进。发改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明确工作职责及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对发现不当市场干预问题的行为要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23124报送至我委(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提炼1个典型案例)。

省级举报渠道。如发现有上述重点整治内容,请相关单位、企业以书面的形式,于20231127将相关材料反馈至我委电子邮箱。对收集到涉及地方事权的问题线索及时转有关地市发改部门核查。

风电、光伏相关问题:hnsxny@163.com

抽水蓄能相关问题:hnnyc@163.com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