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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3〕240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3-00010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3〕240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比亚迪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你局《关于郑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二期项目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郑港经发〔202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