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数据〔2024〕131号 主办单位:省数据局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4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7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数据〔2024〕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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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3〕38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各地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和节能改造,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新建的PUE(电源使用效率)低于1.3的数据中心,或2023年实测PUE值较上一年降低0.01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150万千瓦时以上)的现有数据中心,给予每个在用物理机架不超过1000元的支持,所需资金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担。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数据中心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二、申报要求
资金申请方,即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应为在河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数据中心项目应履行备案手续,已获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三、申报材料
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绿色数据中心基本情况及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总投资、建设期、项目备案情况、目前建设进展,项目建设单位主营业务、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绿色数据中心节能情况。
对于2023年新建成项目,企业应提供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说明所采用的绿色技术,建成以来PUE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含相关佐证材料及计算过程,园区级数据中心PUE可以园区内的单栋机房楼为单位进行计算)。
对于2023年以前建成投用项目,企业应提供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或其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证明材料、绿色化改造前后数据中心总设备和IT设备电能消耗情况、绿色化改造实施情况、改造前后PUE同比降低情况(含相关佐证材料及计算过程,园区级数据中心PUE可以园区内的单栋机房楼为单位进行计算)和年节电效果(如在实际运行机架数量不减少的情况下,节约用电15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特别说明)。
(四)在用物理机架资产清单及证明材料。
包括在用物理机架资产清单(数量、型号、功率、所在位置)以及对应的采购合同、发票等。其中,上述信息一致的纳入在用物理机架奖励范围,非资金申请方购置、产权不属于资金申请方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五)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六)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备案证明等材料;数据中心节能报告及节能审查意见(或其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名单及申报材料正式行文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PUE值计算证明材料、实际运行的物理机架数量证明材料。
(二)针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未履行项目备案手续的、未获取有关部门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不作为奖励对象。
五、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数据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圃田西路154号
联系电话:0371-69691836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联系电话:0371-65808915
附件:1.2023年度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