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安钢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钢电磁新材料工程二期一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4〕88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4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安钢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钢电磁新材料工程二期一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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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安钢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钢电磁新材料工程二期一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安钢电磁新材料工程二期一步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安发改环资〔2024〕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