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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4〕147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4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4〕14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鹤壁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纤维骨架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鹤发改环资〔2024〕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 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