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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30 00:00 来源:

尊敬的李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破解资源禀赋约束、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实行优先保障接入,取得了良好成效。2023年,全省分布式光伏新增1390万千瓦,新增容量居全国第一,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094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二。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后,新能源开发热情日益高涨,为进一步促进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河南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规范(试行)》等文件,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主体、网源协同、接网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同时,为持续优化我省新能源开发建设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我委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一方面要求各地积极会同当地金融机构,主动开展光伏贷款风险常识宣传工作,增量人民群众防范风险意识,如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苗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及时向市场监督部门推送相关信息。一方面督促各地加强引导项目业主在综合分析当地气象条件、房屋质量、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电网消纳和设备维护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建设方案和装机规模,确保选用光伏产品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施工及运行要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您的提案系统分析了我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举措,对推动我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省实际,根据目前出现的问题,结合提案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促进光伏产业链加速发展。一方面持续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积极培育光伏发电产业链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光伏发电市场主体在不同领域、不同空间开展模式创新,不断丰富新能源应用场景,为河南绿色能源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在推动落实现行政策文件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加强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光伏产业基础优势,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着力在前瞻性、颠覆性、关键性、核心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二)加快提升电网运行调节能力。一是会同省电力公司,加强网源协同,完善资源丰富区域网架结构,提前谋划配套区域外送通道,加强配网建设提升分布式电源接入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进一步释放传统能源灵活性调节能力。三是督促电网企业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及时向社会公布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区域,鼓励通过科学合理规划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储能设施建设、实施汇流升压接入等措施,改善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创新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共同为分布式光伏发展拓展更大空间。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户用光伏备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备案”原则,明确项目备案主体、房屋屋顶产权所有人、光伏发电资产所有人,督促光伏发电资产所有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项目运维、安全责任单位。二是督促各地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加强联系,建立定期协同机制,督促各开发企业按照规程规范建设光伏项目,认真落实建筑荷载、抗风能力、防水工艺、规范施工、安全运维等相关要求,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采购使用光伏发电组件,确保项目安全运营。三是加大分布式光伏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百姓座谈、企业访谈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年版)、《户用光伏建设运行指南》(2022年版)等相关政策,针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用足用好信用平台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全力维护分布式光伏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