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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05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6-29 00:00 来源: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新能源产业光储充创新高地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40号)要求,我省积极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根据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准入充电设施运营商382家,公共充电桩超过11.6万个(包含公共交通领域、公共服务领域,不含个人充电桩),已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满足了全省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贵单位提出的有关建议,针对性强,专业水平高,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光充储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推动。

  (一)持续完善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我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管理,及时研究出台新的支持政策。为增强省级层面政策宏观指导性,我们正在修订《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维标准》。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已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建设“电动河南”基础充电设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持续推动政策落地

  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在财政奖补、项目审批、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电价优惠、配套电网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在项目审批方面: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其他集中式充电站和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线上预报备管理。在电价优惠方面: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免收基本电费。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将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参与全省电能替代打包交易。在配套电网建设方面:我省已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纳入电力发展规划,并督促电网企业不断优化充电设施用户报装服务流程,加大配套电网投资建设,有力支撑了我省充电设施建设。在财政奖补方面:联合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于每年年初组织企业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经市、省两级审核验收后,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补贴发放。

  (三)加快推动光充储一体化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持续优化光充储一体化建设运营环境,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做好与交通网络体系和电网规划的衔接融合,分场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结构。二是探索充电桩智能化充电新模式。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不断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按照我省《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3〕54号)要求,加快推动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三是鼓励探索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配电容量不足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四是会同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考评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光充储一体化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