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公管〔2024〕256号 主办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5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3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发改公管〔2024〕256号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21日
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政策制度为保障,以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纵深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全方位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健康发展,制订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
一、优化交易公共服务
(一)持续破除交易壁垒。坚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定位,持续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16号),从源头减少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交易标准化。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体系建设,筹建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现场管理、交易服务、流程规则、场所设施、服务质量、安全规范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规范远程异地评标。印发实施《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规范远程异地评标运行机制,对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专家抽取、评标场地和评标机位“三随机”调度分配。探索开展评标专家资源跨省域共享。(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四)加快经营主体库应用。推动各地尽快启动全省统一经营主体库应用,真正实现经营主体信息“一次注册、全省通用”,同时面向全省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经营主体提供开放共享、统一规范的信息服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五)推动数字证书(CA)互认降费。依托省统一经营主体库的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以市场化方式面向全国引入更多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数字证书(CA)服务机构,实现省域内数字证书(CA)互认降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二、加强重点主体管理
(六)加强专家全过程管理。印发实施《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强化评标专家日常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评标劳务报酬指导标准,推进劳务报酬线上支付。开展评标(评审)专家规范清理工作,提升评标(评审)专家整体能力。(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七)规范代理机构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活动。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规范执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负责)
(八)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切实保障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督促招标人畅通异议渠道,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异议。落实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探索开展“评定分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规范投标人行为。持续将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十)强化数据治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治理,制定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办法,建立各地传输数据质量监测、反馈、修正相关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规范数据传输,提升数据质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十一)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制定重点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责任清单,完善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强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数字化监管。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的在线监管运行机制,推动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深化“大数据+监管”,完善围标串标监督预警模型,加强过程性、穿透性监管。落实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议要求,为住建领域发包承包项目提供在线监督条件。(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规范信用管理。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应用,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选取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工作,鼓励经营主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十四)强化省级协调机制。成立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建立定期研究会商机制,深入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系列要求,研究出台专门文件,全面提升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整体水平。(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五)积极推进立法调研。开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推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六)持续深化平台整合。优化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推动全省“一网通办”。修订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将平台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五、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十七)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定期评估和现场调研,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八)交流宣传典型经验。通过现场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推广各地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着力营造竞争有序、开放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