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大良工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良工匠轻合金产业园生产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4〕189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4-00006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大良工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良工匠轻合金产业园生产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4〕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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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大良工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良工匠轻合金产业园
生产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河南大良工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良工匠轻合金产业园生产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平发改环资〔2024〕1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