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审批〔2025〕30号
信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河南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信发改能源〔2025〕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储能电站项目的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2412-410000-04-01-268897)。项目单位为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信阳市新县,建设内容为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220千伏映山红变,长度约38.2千米,映山红变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三、项目总投资7438万元,全部由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四、在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主体责任,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建设地点、变化超过30%的投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七、项目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5年3月19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44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193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56 | ||||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972 | ||||
其他 | 核准 | 973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需要说明的问题:其他项包括地灾评估、环评、水保、压覆矿、文物调查、跨越铁路及高速公路、跨越民用设施及其他,工程建设检测,以及其他建设方面的手续办理、协调等。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