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平等准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豫民营发展办〔2025〕3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索引号:10010-01-2025-00010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6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平等准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民营发展办〔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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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平等准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机关各单位:
《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平等准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16日
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平等准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着力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壁垒,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优化政务环境和监管模式,清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要素高效自由流动,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平等准入环境,全面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线索归集、核查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畅通经营主体意见反馈渠道,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为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行动任务
1.实施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开展限制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排查,及时甄别核实,清理整治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管理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对市场禁入事项,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不予审批、核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参照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进入或变相设立许可等相关行为,核实后坚决查办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直各行政许可和备案实施有关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按照国家统一管理部署,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对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稳妥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养老、托育、助残等行业准入标准。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放宽服务业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权比例、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不得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违规设置准入障碍。推动市场准入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办理,制定公布我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聚焦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积极落实国家准入政策,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要素自由流动。持续优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社保经办等服务,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设立“人才飞地”,允许高层次人才异地社保互通、职称互认。积极推广“土地豫选云”平台应用,实现土地要素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推进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鼓励省属国企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创新平台、试验场地、仪器设备等资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严格落实经营范围登记统一表述要求。推进落实解决经营主体注销难问题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制度试点。推进“一网通办”,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线应答”服务能级,开展风险预警、趋势研判和共性问题梳理,推动更多问题“未诉先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梳理监管事项、强化流程再造、创新监管方式,推广“一业同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省市场监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组织实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方案,构建系统科学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统一联动的评估工作机制,实行高效便捷的评估方式。2025年选择6个省辖市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2026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扎实落地、市场准入环境不断优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9.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问题及线索投诉渠道,按照“一案一核查”原则,坚持自查和投诉举报相结合,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定期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对性质严重案例及相关情况,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0.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跟踪评估、总结反馈,切实做好市场平等准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