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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振兴〔2025〕324号 主办单位:地区振兴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5-00019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振兴〔2025〕324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

任务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振兴〔2025499)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6,省交通配套资金2000万元,最低发放劳务报酬1060万元

(一)支持范围。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向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本批计划优先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的乡村道路、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

(四)下达方式。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精准谋划选择项目,认真分析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业规模等,在本批计划文中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批项目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计划分解和资金下达能够立即开工建设。各地要加强工作沟通和项目筛查,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组织实施

各地要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强化定期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省)资金的比例达到30%以上。项目可研报告专门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认真落实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辖区内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要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请在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转发到县,并将转发文件报我委备案。

 

附件:河南省2025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2025430


附件:河南省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