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系列宣传㉗丨
“四向”发力 创新突破
商丘市以“评定分离”改革激发招标投标机制新活力

时间:2025-07-22 09:59 来源:营商环境处

  编者按: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战略性基础工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强化改革创新,在完善政策体系、增强企业权益保护、“以评促改”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营主体活力有力激发。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将推出系列报道,介绍我省有关地市、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地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探索创新,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商丘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积极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招标投标传统模式形成的条块分割、行业壁垒等制度障碍,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向“优”、向“全”、向“新”、向“高”四向发力,创新完善“评标”“定标”体制机制。自2025年以来已有105个项目235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完成招标,交易金额达36亿元,市场竞争度提升5倍,外地企业中标率提升到63.9%,有效推动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向“优”发力,开拓三个创新

  一是创新招标投标机制。制定《商丘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试行)》,将传统招标模式下“专家一评定终身”划分为“评标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两个环节,进一步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二是创新择优选取中标人程序。专家评审环节重点围绕符合项目要求、报价经济合理、综合评分优秀等方面,形成“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竞争择优”兼容并蓄评审模式,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实现择优的成效。三是创新招标人权利保障。定标环节为招标人提供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等多种定标方式,由招标人选择适合项目特点的定标方法,充分保障招标人权利。

  二、向“全”增力,完成三个覆盖

  一是项目范围全覆盖。在河南省内率先实现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所有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模式。二是交易保障全覆盖。打造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和交易无纸化4个100%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了软硬件功能完善、音视频监控全覆盖的标准化定标室,创新定标环节网络会议直播功能,确保定标环节公开、公正。三是业务培训全覆盖。面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评定分离”专项培训10场共计2000余人次,帮助市场主体熟悉业务流程,规范交易过程。

  三、向“新”助力,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评标方式“多元随机”突破。采用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副场场地随机分配的“双盲评审”方式,成功调度河南省首个“评定分离”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为省内“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提供了多元化探索实践。二是评审环境“物理隔离”突破。评标过程采用“本地专家分散+外地专家异地”的不见面、分散式评审模式,将业主代表与评标专家、评标专家之间的评标席位物理隔离、随机分配,有效避免评标活动中的“熟人效应”,降低评标过程风险隐患。三是交易平台“智能辅助”突破。预研开发了“招标文件负面清单智能检查系统”,在省内首个面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编制智能辅助检查服务,针对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性、条款非排他性等14种违规风险点,以及设置倾向性或排斥性评审因素等43种影响公平竞争的“隐形门槛”和“技术壁垒”开展智能预警和辅助检查。2025年5月上线以来已为360个项目智能检查639次,提示问题600余个,有效缩短招标文件编制周期,使编制效率提升超过50%。

  四、向“高”加力,建立三个机制

  一是充分倾听民意,建立“市场主体月度座谈会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市场主体座谈会,邀请中标企业、未中标企业、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深入交流,收集“评定分离”工作意见建议,回应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2025年以来已召开座谈会7次,采纳吸收合理建议36条。二是着力消除盲点,建立“双周问题研判分析机制”。每两周对评标、定标过程进行集中研判,梳理投标企业被废标原因并公开发布。2025年以来已发布《“评定分离”项目投标人常见错误情形》5期,有效提醒投标企业规避投标文件编制错误,减少废标情形。三是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定期问题反馈机制”。对分析研判中发现的招标文件出现限制性条款、评标及定标环节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侵害投标人利益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县(区)反馈,并针对性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2025年以来已发出工作建议20期,最大程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