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支持鹤壁建设全域绿能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强调要统筹绿色与安全,促进多种电源之间,源、网、荷、储之间协同优化,确保绿色电力安全消纳。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调研时指出,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进一步凸显了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关键路径的重要性。河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结合分布式新能源占比高、农村新能源资源丰富、用户负荷大的实际,印发了工业企业、增量配电网、农村地区三个实施细则,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2024年12月,在总结提炼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实施范围拓展到产业园区、购物中心、党政机关、充电站、煤矿、高速公路、算力中心等各类适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场景,突破开发利用模式、系统优化方式、市场运行机制“三个创新”,全面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就近多场景应用,建设绿电专变、绿电专线,鼓励自发自用、多用绿电,降低用能成本,助力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探索构建以智能微网为支撑、大电网兜底保障的新型电力系统,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政策力度、经济效益、社会效应位居全国前列。
为高质量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实施80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目标任务,我们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作为,抓好项目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提出并细化了各地2027年前建成100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目标任务,加强与省有关单位、各地市协调联动,积极构建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放开申报主体资格限制,电力用户可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合作开发建设,受委托的建设企业可以作为主体进行核准、申报。对自发自用电量部分免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在融资、贷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快项目评审,明确项目审批、申报、入库、并网、建设等相关程序,组织各地按月开展项目申报,简化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程序,定期公布过审项目清单,督促过审项目加快实施。四是强化政策宣贯,采取召开政策宣贯会、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宣传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相关做法获得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电力报、河南日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目前,累计已实施十批项目共480个,总投资约496亿元,光伏、风电总装机规模714万千瓦,建成后可促进绿电消纳125亿度,在调结构、保安全、促消纳、扩投资、降成本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关于您建议中提出的“建设全域绿能示范城市”。2024年5月,我省印发实施三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重点在农村地区、增量配电网、工业企业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展了一系列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探索实践。2024年12月,在总结提炼前期经验的基础中,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将实施范围拓展至产业园区、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充电站、高速公路等各类适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场景。鹤壁建设全域绿能示范城市的构想,可以在更大范围、更多场景、更复杂条件下实现源网荷储四要素的协调互动,是助力我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探索。关于电网调度权限,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河南省调负责鹤壁地区220千伏及以上煤电机组的调度运行,鹤壁地调负责鹤壁地区单机容量在100MW以下的发电厂、分布式电源以及并网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机组的调度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鹤壁建设全域绿能示范城市,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鹤壁在调度权限范围内优化调度模式,促进新能源消纳。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