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43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桑欣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物流用车补贴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七个先进制造业链群之一。新能源物流车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领域,我们高度重视新能源物流车辆的推广应用,在《河南省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47号)中提出,开展城市建成区物流车、邮政车、环卫用车新能源化替代,提升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车渗透率的发展目标。同时,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汽车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积极推动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了认真研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现行政策及有关建议,持续加快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发展。
一是关于置换补贴。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印发《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提出1.0到9.5万元的补贴标准。我省制定印发《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提出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范围内,支持重型卡车(吨位31吨以上、系统功率≥120千瓦)氢燃料电池替代,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辆车增加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支持在自卸、搅拌、牵引、市政环卫等重点行业领域替代一批老旧柴油、燃油商用车,更新使用纯电动重型卡车。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商用物流车予以置换补贴。
二是关于运营补贴。2025年1月,省政府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电动货车实行7折通行费优惠,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运营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新能源物流车辆的运营成本。
三是关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2020年,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豫政办〔2020〕30号),从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推动充电设施开放共享、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22条支持政策举措,文件已制定相关电价奖补政策。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完善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为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提供支撑保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